
《独立宣言》
1776年7月4日,美国宣告独立,并通过《独立宣言》,它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提出了如下原则:“人人生而平等,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,其中包括生命权、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。为保障这些权利,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ZF,而ZF之正当权力,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。当任何形式的ZF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,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。”
1945年7月4日,毛泽东邀请黄炎培谈考察延安的感想,黄认为:“历史上各个政权‘其兴也勃焉,其亡也忽焉’,没有能跳出这个周期率。希望**诸君找出一条新路”毛泽东高兴地答道:“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,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。这条新路,就是民主。只有让人民来监督ZF,ZF才不敢松懈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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